□閱盡
  開會,實乃人類最偉大的發明。一個人,從入幼兒園,到小初高大學、再到步入職場,得開多少會,恐怕沒法計算。有人發明瞭“文山會海”的術語。會,蔚然如“海”,何其多又何其綿延不絕!
  據說現今有些人得了“會議恐懼症”,一開會就緊張,不知所措。其實,會議是社會交往不可或缺的工具:遇難題了,幾人坐下來,談談,開個小會;逢大事,需眾人合力搞掂,各路人馬協商,統一步調,開個大會。總之,必須開的會,一個也不能少。
  問題是,如今官場不少人又患有“會議依賴症”,安排任務、部署工作,逢大小事、社會活動等等,統統得開會,好像工作就是開會,不開會心裡不踏實,沒著落。於是,會多,會議泛濫,幾成公害。尤其是,一些游刃於會海的官員,練就一套“講話功”,嘴巴裡能開火車,一張口滔滔不絕,直講得臺下鼾聲四起,還不忍打住:我講哪了?這種誇誇其談、毫無實質內涵的會,既糜費公帑,又招惹民怨,勞民傷財。
  但是,現實社會若沒有“會”也難以想象,無論政府機關還是企業,都免不了形形色色的會。於是,開會成了一門學問,哪些會值得開,不值得開,怎麼開,都有講究。尤其是官場,請哪位領導講話,發言稿怎麼寫,如何表態,可難為了秘書筆桿子們。只得憑多年磨練的經驗,運籌協調,但會議的核心是領導,領導又都有個性,不願受束縛,嘴巴一旦剎不住車,便不知跑到爪哇島還是哪兒了。
  所以,必不可少的會議也要開得科學,講究效率和投入產出比。這,就需有規則——開會規則。國人皆知美國人崇尚自由,殊不知美國佬對待開會,那可是較真,有太多規矩。這就是有名的《羅伯特議事規則》,厚厚一本書。其中對動議、附議、表決等均有詳細的規定,技術細節上也很明確和規範,不可逾矩。
  相較於國外對會議議事規則的重視,我們只能嘆“大不如人”。雖然此前各地也陸續推出過遏止文山會海的規定,但那多是原則性的,口號多於實際。因此,近日廣州市印發了市政府系統有關會議(活動)的若干規定,明確提出以市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每年不超過15次、市領導講話一般不超50分鐘。並對會議議程、經費、時間長短,乃至文稿的稱呼等都做出了規定,這無疑是可點贊的舉措。
  當然,立了規矩,有人奉行才有價值。許多事,管百姓易而約束官員難。尤其是會議,往往是帶“長”的主持或講話,大小都是實權派,要想約束住他們,難度非同一般。因此,類似規定,必須要體現剛性,細節上要有可操作性。比如,市長在臺上講話,講夠50分鐘仍“意猶未盡”,怎麼辦?如果次次都是“原則上”,規定就形同虛設。總之,開會要用嘴,但如何管住領導的嘴,非一般的技術活。
  閱盡  (原標題:定開會規矩關鍵是管住領導“興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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